积分规则
发布时间:2011-6-7 0:00:00
积分规则
贵宾卡、钻石卡、至尊钻石卡会员通过以下方式入住,可以获得积分:
1、钻石卡本人本卡入住房费结账时,消费1元积1分;至尊卡本人本卡消费1元积2分
2、贵宾卡、钻石卡、至尊钻石卡会员通过维也纳酒店集团官网预订,本人本卡则额外再多赠送一倍房费的消费积分;
3、积分在距您最后一次消费日期之后的2个自然年度内有效。
钻石卡、至尊钻石卡会员务必请注意以下特别说明:
1、代他人预订或会员的亲朋好友预订入住获得房费总额的积分奖励;
2、客房消费积分只限客房(过夜房、钟点房、白天房、午夜特价房),餐饮消费、小商品、洗衣、美容等其他消费皆不参与积分活动;
3、官网预订一次只可预订3间客房,超过3间时须使用在线支付方式增订;
4、会员卡积分不可转让,积分兑换的客房不享受消费积分;
5、当预订出现 NO SHOW(未在预订保留时间前取消预订)时,将自动按500分/次的额度扣除您的积分;
6、会员预订长租房、团体房等其他套餐时,按会员价入住方可享受消费积分。
钻石卡、至尊钻石卡会员若积极参加以下活动,将可额外活动积分:
1、通过酒店集团官网、客房填写调查问卷并提出建议(合理、有效),或接受电话回访,每次可获赠200积分;
2、会员代他人预订获得所订房费总额的1倍积分,被代订的客房可享受对应级别的会员折扣,不再享受其他的会员权益;
3、参与其他会员活动时,按相应的活动规则享受奖励积分。






